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3-24
内容简介:南丹县查获一批野生鸟类,已放归自然
3月24日上午,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南丹县森林公安分局在城关镇九龙沟放生一批画眉鸟和竹鸡,让其回归自然。
据悉,3月23日8时许,南丹县森林公安分局接到一匿名群众电话举报:在南丹县车河小学附近居民房,有人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南丹县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民警赶赴车河小学附近居民房展开调查,发现一男子在居民房内向周边群众收购了11只画眉和1只竹鸡,民警当场下发处罚决定书,没收该男子收购的画眉和竹鸡。
画眉鸟属于广西区二级保护动物,竹鸡属于"三有"保护动物,依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受保护的野生鸟类不允许贩卖、猎捕、宰杀。